1)收入證明a.海外銀行存款證明(包括儲蓄、現(xiàn)金或定期存款在內(nèi)的所有銀行資產(chǎn))。
年逾50歲者需RM350,000;年齡50歲以下者需RM500,000。這些資料重在證明申請者有經(jīng)濟能力支持在馬停留期間的各項支出。b.每個月收入RM10,000(或以上)的離岸收入證明。這份月收入可以是公司贏利、薪金、退休金或者其他形式的投資收益(可以是單位信托基金、股票和債券等)。2)申請者的護照復印件,每一頁連同空白頁都需要復印(公證行公證時只需在有照片的那一頁蓋章)。3)每一位相關申請者需4張護照照片。4)婚姻證明(如果需要帶配偶一起申請的話)。5)出生證明(如果需要帶孩子一起申請的話)。6)主申請人的個人簡歷。7)一份簡單的申請MM2H的申請書。8)任何其他可以進一步證明申請者實力的文件,如專業(yè)機構的會員證、教育畢業(yè)證書等。9)一份無犯罪記錄證明,由您的當?shù)嘏沙鏊蚬簿只蛲饨徊刻峁?/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