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是探親,需提供親屬關系公證書并認證憑照片可以辦?
申請德國探親訪友簽證都需要什么材料,麻煩給回復
如是探親,需提供親屬關系公證書并認證憑照片可以辦?
本館只受理按簽證須知提交的完整的申請材料,否則申請將被退回并需重新預約面簽時間。 所需材料 ·1 親筆簽名的護照(其有效期在簽證到期后仍不少于 3 個月) 并附首頁復印件 ·2 份完整填寫并親筆簽名的申請表 ·3三張近期證件照片(白色背景) ·4邀請信(注明在德期間居住地址,逗留目的和時間) 5·非德籍邀請人需提交有效護照及在德有效居留許可復印件一份 6·居住在德國的邀請人的 經 濟 擔 保 書(根據(jù)德國居留法第 66/68 條),由邀請人居住地的外國人管理局出具 (原件和一份復印件)。在居住在德國的邀請人無法出具經濟擔保書的情況下,簽證申請人也可以通過提交有效 的資金證明進行自保,自保金額按每人每天約 50 歐元的標準計算。 ·7工作單位用英文或德文出具的介紹信原件(信上須注明公司地址、電話和傳真號、旅行者的職務、是否該公司 成員、月薪及此次旅行目的),由公司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退休人員提供退休證原件和一份復印件,學生提供 學生證原件、一份復印件及在學證明 ·8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一份 ·申請人經濟狀況證明(比如由銀行出具的最近 3 至 6 個月的工資對賬單或工資存折、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社 會保險個人繳費對帳單;不要提供銀行存款證明),須提供原件和一份復印件 ·9現(xiàn)居住地證明原件 ·10戶口原件和 一份復印件 ·11在所有申根國家有效的逗留期醫(yī)療保險證明,須提供原件和一份復印件(見辦理旅行醫(yī)療保險須知) ·12非中國申請人提供中國居留證原件和一份復印件 個別情況可以要求提供其他材料。為確保您的簽證申請能及時得到處理,請務必在兩個工作日內遞交所缺的 或需補交的材料。 如遞交的材料齊全,通常在遞交簽證申請 5 個工作日后出具簽證。在此期間不回答申請的處理情況。 簽證申請人須親自到簽證處遞交申請。 除簽證費外,簽證處的所有公務活動、申請表均免費。本館不要求必須借助簽證服務公司所提供的填表等幫助。 一般最長逗留時間為90天
德意志聯(lián)邦共和國大使館簽證處申請?zhí)接H訪友簽證須知持申根簽證者(只要簽證上沒有其他加注)有權前往所有“申根國家”:比利時、丹麥、德國、芬蘭、法國、希臘、冰島、意大利、盧森堡、荷蘭、挪威、奧地利、葡萄牙、瑞典和西班牙。半年中最長逗留期為90天受理簽證申請的是主要旅行目的國國(不一定是第一個入境的申根國家)的使領館。德國駐外簽證主管機構情況見第五條持因私普通護照者按預約時間本人親自到簽證處申請簽證。16歲以下和60歲以上的申請者可以書面形式全權委托信任的人遞交申請。申請申根簽證須先預約,而且只能通過電話(010)于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至11:30及星期一至星期四下午13:30至16:30預約在過去五年里至少兩次獲得申根簽證或澳大利亞、英國、愛爾蘭、日本、加拿大、新西蘭、瑞士、新加坡,南韓及美國簽證并也已用過此簽證的多次旅行者可以通過中信實業(yè)銀行營業(yè)網(wǎng)點遞交申請或者通過德國工商總會北京代表處(亮馬大廈二座0830室)遞交申請。更多“代傳遞業(yè)務”方面的信息可以在本使館或中信實業(yè)銀行(010),(010)-或德國工商總會北京代表處(010)6590 6151獲取德國駐華大使館簽證處接待時間:a)辦理簽證時間(只受理有預約者):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1:30b)領取護照時間:星期一至星期四15:00—16:00,星期五12:45—13:30,規(guī)定時間外不予受理1) 2份認真填寫的申請表(RK1201,空白表格復印件和網(wǎng)上下載表格有效),貼上近期的證件照2) 護照(其有效期在簽證到期后仍不少于90天)及一張身份頁復印件3)此次旅行的經費來源證明。須根據(jù)外國人管理法第84條由一位居住在德意志聯(lián)邦共和國的人出具承諾承擔生活費的經濟擔保書。已印制好的經濟擔保書原件可由擔保人在德國的外人管理局或由擔保人親自到使館憑本人最新工資證明書簽署。須提供經費來源證明的一份原件和一份復印件4) 申根國家逗留期醫(yī)療保險證明原件和一份復印件5) 如去探親,須出示親屬關系證明。(證書原件或經公證的證書)并附上一份復印件6) 對于中國籍的申請人戶口本原件(包括所有頁和加頁的復印件)7) 對于其他國籍的申請人:在中國的居留許可證(包括所有頁和加頁復印件)8) 工作單位出具的有關申請人職務和準假證明原件。證明中須列出單位的地址,電話和傳真號,及簽名者的姓名,職務和加蓋公司印章9) 若護照需要以掛號形式寄回,請?zhí)峁┮粋€貼好10元人民幣郵票的信封附加材料、要求和信息1)對于無父母陪伴的未成年人:出生證明原件或公證書(須注明父母姓名)及父母或監(jiān)護監(jiān)護人的同意赴德聲明(此證明可由父母或監(jiān)護人親自到本使館簽署,也可提交由公證機關出具的聲明公證書)對對于父母離異的未成年人:父母離婚證及監(jiān)護權歸屬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2) 個別情況可以要求提供其他材料3) 本使館可以要求提供一份遞交材料的德語或英語譯文簽證費在25至35歐元之間不等,按入境次數(shù)和預計逗留期限計算。簽證費以人民幣支付注意:除簽證費外,簽證處的所有公務活動、申請表和申請簽證須知及預約均免費5. 德國駐外簽證主管機構德意志聯(lián)邦共和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四個簽證事務方面有固定轄區(qū)的代表機構:1)安徽、江蘇、浙江省和上海市居民或常住人員只能在德國駐上??傤I事館申請簽證。地址:上海市吳江路188號,靜安新時代大廈14層,郵編:,電話:(021),傳真:(021)2)福建、廣東、海南省和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居民或常住人員只能在德國駐廣州總領事館申請簽證。地址:廣州市環(huán)市路339號,廣東國際大酒店19樓,郵編:,電話:(020),傳真:(020)3)香港和澳門居民或常住人員只能在德國駐香港總領事館申請簽證。地址:香港中區(qū)金鐘道95號統(tǒng)一中心21字樓(UnitedCentre,;95QueenswayCentral,Hongkong)電話:() 傳真:()4)德國駐北京大使館主管中國其他地區(qū)居民的簽證事務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東直門外大街17號入 口: 北 側郵 編 : 預 約 電 話 :0086(10) 傳 真 : 0086(010) 6532 3557電 話 : 0086(010) 6532 5560(不是預約電話)網(wǎng)址: 電子郵件:rks1@簽證處辦工時間: 周一至周五:8:30-11:30(二)相關 Tips:1,簽證超過6個月者即可申辦父母配偶探親簽證,邀請者簽證有效期必須長于被邀請者全程簽證時間。2,在當?shù)?Landeseinwohnersamt 領取 Verpflichtungserklaerung,填好交錢辦好相關手續(xù),買保險(ADAC旅游險),一般來講不需要出示收入證明,存款證明。3,將上面相關材料正本寄給父母申辦護照簽證。4,父母簽證,只需一個人去北京(請參照第一貼選定簽證地)即可,手續(xù)齊全當天(頂多2天)即可拿到簽證。
5、將你的護照復印件(1份)、簽證復印件(1份)、保險(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經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你的學生證明一并寄給她6、讓她填2份申請表(RK1201,網(wǎng)上可下載,可選擇英語或德語填寫),貼上近期的證件照,一寸二寸不限。
7、打電話向使館預約,(010) 只此一部電話。一般預約時,人家會讓你報護照號,大概會于兩三天后即可去使館面簽。
8、拿上以下資料到大使館面簽:經費證明原件+復印件1 保險原件+復印件1 1201表2份貼照片 身份證原件+復印件1 結婚證原件+復印件1(或公證件原件+復印件1) 護口(所有頁)原件+復印件1 單位證明原件 錢(大概是320元)面簽時,簽證官會喊名字,讓她早點去等著聽。對于探親簽證人家一般不會刁難,問的問題無非是你所在的城市、學校、專業(yè)等等,不難回答。有時簽證官會要你補充一些她認為必須的資料,最好問清楚她的要求。
9、保存好收據(jù),注意看簽證窗口上有領取簽證的時間通知,一般是3天后。簽證官要求你補充的資料也可于領簽證時一并提交。可請人代取,但代取的人必須有護照才能進使館,而且要帶上收據(jù)。(四)填表其其他注意事項: (1)親友的邀請信件。 (2)親友出具的并經過當?shù)赝鈬斯芾砭只蚵蓭煿C的經濟擔保書。擔保書的內容主要是,保證承擔申請人往返旅費和在聯(lián)邦德國居留期間的一切費用。 (3)申請人所在地公證機關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 (4)填寫申請表。入境居留三個月的填寫二張申請表,超過三個月的,需要填寫三張申請表,每張申請表需要一張照片。 (5)入境居留期限超過三個月的,還需要提供身體健康檢查證明。 (6)有效的中國護照。 (7)上述證明材料,申請人可以委托中國旅行社代辦轉交大使館,也可以用郵寄方式遞交大使館。未得到確切的答復之前,不要輕易來北京找大使館,以免徒勞往返。聯(lián)邦德國駐華大使館的地址是,北京市朝陽區(qū)東直門外大街5號,駐上??傤I事館的地址是永福路151號。 中國公民如前往聯(lián)邦德國探親旅游,須填寫簽證申請表,全稱為居留申請表,用德文和中文二種文字印制,對照使用。但是,須指出的是,此申請表,不能用中文填寫,只能用德文或者英文填寫。而姓名則必須寫漢字和拼音兩種,表格共有27項,其主要內容有: (1)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點。 (2)國籍,須寫明過去的國籍(如曾加入外國籍的話),現(xiàn)在的國籍,當然要寫中國國籍。 (3)婚姻狀況,如有已婚者,要寫明結婚日期,并且要寫明配偶的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點、國籍、住址等自然情況。 (4)子女狀況,包括子女的姓名、出生日期和出生地點,國籍及住址等情況。 (5)申請人的父親與母親情況。 (6)護照號碼、有效期、簽發(fā)機關、簽發(fā)日期。 (7)以前如到過聯(lián)邦德國,要注明抵達的日期和地點。 (8)擬在聯(lián)邦德國居住的地點。 (9)同行家屬的姓名、關系。 (10)赴聯(lián)邦德國的目的,如訪問、探親、旅行等等。如是探親,要寫明親屬的姓名及有關人員的單位地址。 (11)計劃在聯(lián)邦德國逗留多長時間,生活來源如何解決,應寫明是由親友提供資助,還是由個人負擔,還是由其他承擔。逗留時間寫明從何時至何時。 (12)是否被判處過刑罰。如受過刑罰,要寫明在何國、何時、何地、什么原因、犯罪性質等。 (13)是否被聯(lián)邦德國驅逐、引渡或被拒發(fā)居留許可,或被拒絕入境,如有應如實填寫。 (14)是否患過傳染病,如有須寫清楚是什么病。 最后要保證所填寫的各項內容是正確和屬實的。然后,由本人簽名。 聯(lián)邦德國的外國人入境管理法規(guī)定、持有探親、旅游簽證入境的外國人必須遵守下列有關規(guī)定: (1)以探親或旅游為目的申請入境的外國人,獲得入境簽證后,還必須申領居留許可證,一般事先由親友代辦向當?shù)氐耐鈬斯芾砭稚暾?也可以在入境后申請,居留許可證上注明允許在聯(lián)邦德國居留的具體時間和地點。 (2)入境后如果變更居留地點,要及時向外國人管理局報告。 (3)旅游簽證持有者,不能從事任何工作。如果想從事何種工作,必須獲得外國人管理局簽發(fā)的工作許可。 (4)旅游探親簽證持有者取得居留許可都是有期限的。如果入境臨時發(fā)生種種特殊情況,如意外傷害事故、交通事故、疾病等,在簽證限期內不能按時離境的,可以再簽證。 聯(lián)邦德國入境和居留法規(guī)定,入境的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被驅逐出境: (1)因發(fā)生一種違法行為受到法律追究的; (2)因犯有違法行為被送進勞動機關或者收容所進行幫助教育的; (3)因病情發(fā)作,被送進精神病醫(yī)院的; (4)違反了關于從事某種職業(yè)的限制的; (5)違反了外國人居留法有關規(guī)定的; (6)為達到入境目的,對個人身份、健康情況、家庭情況、國籍、職業(yè)或經濟狀況進行了隱瞞或虛假的陳述的; (7)生活無保障,而從事乞討或賣淫職業(yè),或者流落街頭的; (8)發(fā)生危害公共健康或公共道德行為的; (9)因個人或家庭失去經濟來源,而要求或者已經依靠社會提供幫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