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轉學并不容易,應先提申請,學校批準,報教育部(部屬高校)或當?shù)亟涛ń逃龔d)。
轉學具體條件及方法如下:
1、高校高校轉學條件的依據(jù)是《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普通高等學校轉學工作的通知》和《轉學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普通高等學校轉學工作的通知》。
2、轉學條件為:病患或者確有特殊困難,無法繼續(xù)在本校學習的學生,除此之外,申請轉學的本??茖W生高考分數(shù)達到擬轉入學校相關專業(yè)在生源地相應年份的高考錄取分數(shù)。其中,研究生轉學應經擬轉入專業(yè)導師或導師組討論同意。
3、學生在省內高校轉學的手續(xù),按下列程序辦理:1)由學生本人向所在系申請,系主任同意后,將學生申請的意見報教務處審查。學校如同意轉出,則由學校發(fā)函并附上轉學材料與擬轉入學校聯(lián)系。 2)擬轉入學校如不同意接收,則復函說明;如同意接收,須以學校名義行文請示省教委,請示須附上齊全的轉學材料;3)省教委對擬轉學學生的情況予以審查,如同意轉學,則批復擬入學校。批準文件抄給轉出學校及兩校所在地的公安、糧食部門。
4、高校學生出省轉學(包括轉出和轉入)須有兩省(直轄市、自治區(qū))四方(雙方學校及其所在省高教主管部門)的意見,一般按下列程序辦理:1)轉出學校向本省(直轄市、自治區(qū))高教主管部門請示,請示同意后由轉出學校與擬轉入學校發(fā)函聯(lián)系。2)接收學校若同意接收轉學,則報請本省(直轄市、自治區(qū)) 高教主管部門審批,經批準后,學生方可辦理正式手續(xù)。批準文件同時抄給轉出省(直轄市、自治區(qū))高教主管部門、轉出學校及兩地公安、糧食部門,據(jù)此辦理戶口及糧油轉移關系。
5、學生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轉學:1)入學未滿一學期;;2)高考分數(shù)低于擬轉入學校相關專業(yè)相應年份錄取分數(shù);3)由低學歷層次轉向高學歷層次;4)通過定向就業(yè)、藝術類、體育類、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招生形式錄?。?)未通過普通高等學校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或未使用高等成績錄入學的(含保送生、單獨考試招生、政法干警、第二學士學位、專升本、五年一貫制、三兒分段制等);6)擬轉入學校與轉出學校在同一城市;7)研究生二區(qū)招生單位錄取的轉入一區(qū)招生單位;8)跨學科門學;9)應予退學;10)其他無正當理由。